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以及辖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书面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