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