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法的规定,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地方特色,符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