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条已修改法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配套规定的,实施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有制定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在期限内作出实施办法、配套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书面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2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