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有效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订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