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有效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或者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有本条例第六十条禁止内容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超出批准或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