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