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活动第六十二条有效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