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市内河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