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服务人口等情况,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满足公民精神障碍医疗需求。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