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心理健康维护和增进、精神障碍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