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海洋环境保护应当统筹规划,海陆兼顾,坚持预防为主,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