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第七条已修改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公路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