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预报预警与应急处置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和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职责、程序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