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献血事业进行捐赠。血站依法接受捐赠,用于献血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