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推动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