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在会议召开七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会期、会议建议议程,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并分送会议有关资料。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