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城市绿化规划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