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二)危险区域应当有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健身、游乐等设施应当有安全警示标识;(三)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保障无障碍设施完好、通畅;(五)科学合理设置视频监控、照明和广播等设施;(六)做好防火、防汛、防雷等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