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