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