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马颊河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马颊河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制定马颊河水质保护目标,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