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部门预算编制、监督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审计预算执行及决算,按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