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夯扩机、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高噪声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进行作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