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三十四条已修改转让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