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信江饮用水水源,是指信江鹰潭段(含一级支流)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信江饮用水水源实行保护区制度。本市行政区域内信江饮用水水源及保护区的保护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