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温泉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温泉水资源,是指受地质作用形成、蕴藏在地壳内部从地下自然溢出或人工采集、温度25℃以上并且含有对人体有益元素的地热水资源。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