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整治,并向社会公布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