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沙治沙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沙治沙意识,提高公民防沙治沙自觉性。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