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备案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或者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土地沙化加重、林木管护不当的,由项目所在地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治理,限期未整改或者治理不合格的,应当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