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法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审查和批准决算、调整预算,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询问和质询,讨论、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