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位于桑植县境内,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地处东经109°41′45〞—110°09′50〞,北纬29°39′18〞—29°49′48〞,具体界限以国务院批准的《湖南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为准。

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