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湿地资源档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要湿地监测站点,定期开展湿地资源、湿地利用状况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评价,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