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二十条已修改湿地公园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报原认定湿地公园的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