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