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一般建筑物的保护,按照专项保护规划和本条例第四章、第五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