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创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促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