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排放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