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杞麓湖保护范围按照功能和保护要求,划分为下列两个区域:

(一)一级保护区为水域和最高蓄水位湖岸线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范围;

(二)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径流区。

一、二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中一级保护区应当设置界桩、明显标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