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虫情、病情和疫情的测报、防治制度,加强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