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 设施保护第四十条有效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督导、监管制度,对热经营企业的运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