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其工作人员应当着装统一、标志统一,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且按照约定时间上门。热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