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