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根据本地老年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统筹布局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