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优化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区域布局,并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用地、建设计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