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第127条

有效

第1款、第2款(《修正案(三)》第6条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02年3月26日

回到全文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