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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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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有效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9月7日

回到全文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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