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