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安岳石刻保护机构应当对安岳石刻景区内的商业业态、经营服务网点统一布局,店铺招牌、门面装修等应当与安岳石刻整体风貌相协调。本条例所称安岳石刻景区,是指以安岳石刻为主要景点或者景点中包含安岳石刻的景区。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