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除国家规定实行核准的外,其他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和宣传推介、申请产品国际认证、申请境外专利、注册境外商标、境外投(议)标、收购或者许可实施境外先进专利技术、许可使用境外商标。涉及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