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但不包括仅供单一住户使用的家用电梯。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